江苏关于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 。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考后审查总体情况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
【江苏关于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一)高级考试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6月19日0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
2
6月19日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二)初中级考试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10月30日
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0月30日
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0月31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0月31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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