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研究生私自拿取校外物品被通报,律师:有合理性但处罚欠妥( 二 )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分析认为,12月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 12月10日,河南农业大学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通知,发布了致河南农大全体学生倡议书 , 提出《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虽然高校不属于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通知中明确指出的特殊场所,但学校与社会公共场所还是不同 , 特别是在考研的最后冲刺时刻 , 学校为了保证考研的顺利进行,采取一定的防控措施确有合理性 。“但是,对于私自通过栅栏拿起物品的同学 , 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一年内评优评先资格,个人觉得是欠妥当的 。”刘凯表示 。
刘凯认为 , 学校可以倡导学生在疫情防控时期不拿取校外物品,不与校外人员接触,但并无法律禁止相关行为 , “特别是在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当下,一定要贯彻‘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 。”
【河南一研究生私自拿取校外物品被通报,律师:有合理性但处罚欠妥】潇湘晨报采访人员蒋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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