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苏州市发布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若干措施

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
一、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
1.建立清单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 。
建立市级机关部门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清单,教育业务性质的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等不适用于该清单 。对教育业务性质以外未纳入清单管理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无论以前是否有文件依据,一律不得开展;确需新增的,由市有关部门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各县级市(区)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同步实施清单管理,每年更新发布,做到动态调整、总量不增,并及时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备案 。
2.清理精简督评考创事项 。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对现有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进行一次专项清理,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能信息共享的不重复进行,确保对中小学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 。清理后保留的事项纳入清单管理,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开展 。
【原文 苏州市发布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若干措施】3.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考虑区域、城乡、学段等不同特点,体现差异化要求 。对列入清单管理的事项,各地各部门要本着从简、便捷的原则,简化工作程序,以看现场、看效果为主,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数据表格文字材料检查,不得简单以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等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不得以各类线上工作群、APP等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代替实际工作评价,不得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
二、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
4.合理安排专项任务 。
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城市创优评先、维护稳定、扶贫任务、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等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和教师参与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统筹规范各类考试考务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得安排中小学承接教育业务性质以外的考试活动;确需协调中小学承接考务工作的,由相关部门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
5.从严控制进校园项目 。
面向中小学校开展的各类“小手拉大手”和教育宣传、技艺展演、公益科普、示范观摩等进校园活动,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统筹安排 。如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的,不重复安排 。
6.杜绝摊派无关事务 。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把与学校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招商、拆迁等事务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
三、统筹规范报表填写工作
7.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 。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教师的有关报表填写工作,根据需要进行统筹安排,精简填报内容和频次,杜绝多头布置和重复上报 。
8.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 。
除统计部门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报同级政府统计部门审批后,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实施 。可从教育信息系统中直接提取的数据,原则上不再单独统计 。开展针对中小学教师的调研活动,须经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统一安排,避免多头和重复调研 。
9.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