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老人每月长寿金补贴政策 2020广东省老人高龄补贴金


每年在敬老月期间向本市户籍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金(慰问金)每人1000元 。
第五条 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涉及的资金来源按本市财政体制分担;第四条第二款涉及的资金来源由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户籍所在地的区本级财政承担 。
目前各区实际执行标准高于规定发放标准的,维持现有执行标准,高于发放标准部分的经费由各区财政承担 。
第六条 市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长寿保健金的发放管理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长寿保健金管理系统;市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部门负责依法提供老年人相关数据信息,协助民政部门开展老年人信息查询核实比对等工作,为长寿保健金发放业务提供支持;市财政部门负责做好长寿保健金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
区民政部门是长寿保健金发放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长寿保健金的发放管理,结合实际选择长寿保健金发放渠道及操作方法,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保障长寿保健金及时、准确发放;区财政部门负责做好长寿保健金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街(镇)〕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长寿保健金发放及管理工作,做好长寿保健金业务咨询受理、宣传指引、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安排专人开展政策宣传、入户走访、调查核实等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居)委〕协助街(镇)开展老年人长寿保健金相关工作 。
第七条 区民政部门和街(镇)应当通过调剂、聘用等方式落实长寿保健金发放管理人员(薪酬参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标准执行),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将长寿保健金人员培训、宣传、管理等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
第二章 发放与升级
第八条 长寿保健金原则上由政府部门通过数据交互共享获取老年人信息,并经老年人确认后予以发放,无需老年人申请和提供证件材料 。
第九条 市民政部门应当通过数据共享提前3个月获取本市年满70周岁老年人个人信息,并通过长寿保健金管理系统推送至老年人户籍所在街(镇) 。
街(镇)应当在收到信息3个月内通知老年人或者其代办人,通过“穗好办”App等政府自助终端确认个人信息及银行账户 。
老年人应当配合进行信息确认,并在确认信息后,从年满70周岁起,按月享受长寿保健金 。
街(镇)应当主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便利化服务 。
第十条 因户籍迁移、数据延迟等未能确认信息的老年人,可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穗好办”App、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等通道或者直接向村(居)委提请办理 。
【2022广州老人每月长寿金补贴政策 2020广东省老人高龄补贴金】前款规定的老年人经信息确认,从其符合发放长寿保健金条件之日起(但不得超过本办法实施之日)按月享受长寿保健金 。确认信息当月前的长寿保健金一次性补发 。
第十一条 老年人生前未按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办理的,不予发放长寿保健金 。
第十二条 新增享受或者正在享受长寿保健金的老年人,通过签署发放扣款协议,原路退回因本人死亡、户籍迁出多领的长寿保健金,无需再另行办理退款手续 。
街(镇)应当通知并做好老年人签署发放扣款协议的工作 。
老年人签署发放扣款协议可以通过“穗好办”App等政府自助终端办理,也可以通过村(居)委协助办理 。街(镇)要指导村(居)委协助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 。
第十三条 老年人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区民政部门、街(镇)每月通过长寿保健金管理系统进行数据比对,确定发放名单,并于25日前完成当月长寿保健金审批发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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