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通通州区幼儿园、义务教育招生办法

一、招生报名
1.学前教育
(1)招生对象 。全区各类幼儿园(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
(2)报名时间 。全区统一为2020年7月18日至20日 。
(3)报名材料 。幼儿报名时 , 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出具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户口簿、监护人绿色健康码到相关幼儿园登记报名 。
(4)报名办法 。局直幼儿园(实验幼儿园、金桥幼儿园、通州幼儿园、虹西幼儿园)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法 。户籍在对应服务区(详见各幼儿园招生公告)的幼儿优先入园;如户籍报名人数超过该园招生计划 , 将采取摇号的办法确定(同一家庭中有幼儿正在需摇号幼儿园就读 , 其同胞兄弟姐妹如符合该幼儿园招生条件的可直接入园);未能摇上的幼儿 , 由区教育体育局就近统筹安排 。如在满足户籍人数后有空余学额的 , 将补录在服务区内无户籍但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幼儿;如此类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额数 , 将采取摇号的办法确定 。
2.小学教育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
(2)报名时间 。全区统一为2020年7月18日至20日 。
(3)报名材料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 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凭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监护人绿色健康码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登记报名 。
(4)报名办法 。实验小学、通州小学、南通高新区小学、金沙小学、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南山湖校区、金沙小学银河校区、实验小学运盐河校区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法 。户籍在施教区内的儿童确保全部入学;如在满足户籍报名人数后有空余学额的 , 将补录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居住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如此类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额数 , 将采取摇号的办法确定 。
(5)城区小学施教区按《2020年南通市通州区城区学校施教区范围》执行 。
(6)金沙街道、金新街道拆迁户 , 根据拆迁安置协议 , 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 由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拆迁安置协议到安置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无拆迁安置协议的 , 仍在户籍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 。
3.初中教育
(1)招生对象 。各初中施教区内所有应届小学毕业生(包括各类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小学毕业生) 。
(2)报名时间 。全区统一为2020年7月18日至20日 。
(3)报名材料 。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 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小学毕业证书、户口簿、监护人绿色健康码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初中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
(4)报名办法 。育才中学(含育才中学运盐河校区)、实验中学、金郊初中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法 。户籍在施教区内的学生确保全部入学;如在满足户籍报名人数后有空余学额的 , 将补录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居住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学生;如此类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额数 , 将采取摇号的办法确定 。
(5)城区初中施教区按《2020年南通市通州区城区学校施教区范围》执行 。
(6)金沙街道、金新街道拆迁户子女报名条件与小学相同 。
二、工作要求
1.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全区所有招生信息一律以教育行政部门和镇(区、园、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发布为准 。各学校(园)为招生责任主体单位 , 义务教育阶段要确保施教区内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 各镇(区、园、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要根据属地学校的容纳能力 , 因地制宜及时出台或调整入学办法 , 并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于6月20日前对外公布;属地学校(园)严格按照镇(区、园、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出台的招生办法执行 。各校(园)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 , 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和江苏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三个方面十条政策口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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