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 乌海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公告


2022年12月 乌海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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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7号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 。高风险区划定后,社区要第一时间告知居民隔离管控时间 。高风险区人员,隔离期第5天进行采样,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及时解封;出现续发病例的,只管控续发阳性住户,不得延长其他人员的管控时间 。
二、做好核酸检测查验 。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进入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幼儿园和中小学、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人员 , 须扫码并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上述有关场所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重要单位、大型企业和重大活动可根据需要,自行明确核酸检测查验等防控措施 。对跨区域流动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取消落地检,抵乌后不再执行“三天两检” 。
三、优化调整隔离方式 。阳性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 , 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 。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由“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调整为“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 。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方舱管控人员以及隔离酒店的管控人员,经本人申请 , 签定知情同意书后可“点对点”闭环返回居住地 , 转为居家隔离 。在本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2022年12月 乌海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公告】四、摸清重点人员底数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社区要对重点人员底数进行“双摸排” 。卫生健康部门通过医疗机构摸排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患者底数 。社区主动摸排辖区内长期卧床的失能、失智人员 , 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免疫功能缺陷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底数及其疫苗接种情况,对重点人群建档,分级分类提供服务,加强生活服务保障、反向隔离保护、健康用药指导等 。
五、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位门、小区门 。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 , 单位、企业、场所发生疫情时,因地制宜快速隔离或转运感染者,开展终末消毒,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统一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切实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
六、保障基本医疗服务 。畅通居民外出看病就医渠道,居民可根据自身需要和就医意愿自行就诊 。及时向社会公布发热门诊地址、电话及接诊发热儿童的医疗机构信息 , 方便群众查询就医 。医疗机构门诊、急诊要设置应急诊疗区,抢救急危重症患者,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医疗机构发现阳性人员 , 涉及诊室采取即消即开措施,保障日常诊疗服务 。
七、满足群众购药需求 。药店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 。不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感染、治感冒等非处方药,对购药人员不再进行实名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药店加大药品储备投放力度,切实满足市场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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