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台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即将开始

东台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一)贷款性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
(二)贷款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市;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2021年东台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即将开始】
(三)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市;
4.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
(四)贷款用途及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用于缴纳学生学费和住宿费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
(五)贷款期限
剩余在校时间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展期 。
(六)贷款利息
按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即LPR5Y-0.3%)执行,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 。
(七)还款宽限期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毕业后5年为还本宽限期 。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还本宽限期后(毕业后第6年开始),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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