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办法有三种



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办法有三种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解决宅基地纠纷的办法,主要有三种:
首先进是协商解决 。这是最简单的一种 。俗话说 , 好说好商量,通过协商可以减少一些环节,省时省力 , 但是也要依法办法,有章可循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 , 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
其次是行政解决 。这是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进行的 。具体做法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
在《土地管理法》中第14条第4款还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办法有三种

再次就是司法解决 。通过司法解决可以更加明确和合理的解决纠纷 。依据《土地管理法》,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 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4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如果发生了侵犯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直接将侵权人起诉到人民法院,不需要按照流程先由行政机关处理 。
以上就是解决办法,那么,宅基地确权争议处理原则是根据什么呢?农民朋友有必要了解一下 , 以便更加明了自己遇到的问题,才能有理有据地解决问题,不作法盲 。
众所周知 , 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 。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 。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 , 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 , 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
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办法有三种

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将随着房屋所有权而进行转移 。当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 , 将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 。
我国对土地、山林大体上进行了四次确权 , 即土改、合作化、1962年“四固定”、1982年《宪法》颁布前后土地权属的重新登记 。在处理土地、山林纠纷时,一般应以“四固定”确定的权属为准,任何以其他理由而否认“四固定”时的确权均不予以支持;如果“四固定”时未确权的 , 发生纠纷应参照合作化或者是土改时确定的产权处理 。
【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办法有三种】土地的使用和经营管理情况直接影响到生产和经济发展 。及时、正确地处理好宅基地纠纷,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 。发生宅基地纠纷时,首先应做好思想工作,并采取及时、慎重的措施,防止矛盾激化 , 依法合理地妥善予以解决,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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