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时限
1.租赁商品住房: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当月未提取的 , 可多月累计提?。看慰商崛〗鸲畈怀刺崛∑诩涿吭驴商崛∠薅钪?。
生育二孩的家庭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额度基础上提高200元;生育三孩的家庭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额度基础上提高400元 。
【南宁租房提取公积金一年几次 南宁租房提取公积金一年几次啊】
从未提取过的,提取额度计算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且不早于职工最近一次在南宁公积金中心开户缴存的起始月 。
职工及配偶名下有自住住房或办理过租赁自住住房以外的住房消费提取的,提取额度从该房屋所有权转移次月起算 。
2.租赁公租房(廉租房):
租赁合同期间每月可提取一次;租赁合同终止后一年内申请提?。诓辉偈芾?。
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未提取期间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