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至四级工伤待遇赔付标准 南京一至四级工伤待遇赔付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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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四级工伤保险待遇:
 ?。ㄒ唬┐庸ど吮O栈鸢瓷瞬械燃吨Ц兑淮涡陨瞬胁怪?,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ǘ┐庸ど吮O栈鸢丛轮Ц渡瞬薪蛱?,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ㄈ┕ど酥肮ご锏酵诵菽炅洳炖硗诵菔中?nbsp;, 停发伤残津贴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还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么?
【南京一至四级工伤待遇赔付标准 南京一至四级工伤待遇赔付标准是多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基金不再支付,由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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