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招生一问一答
1.新学年秋季招生报名什么时候?
答:小学为7月16日至20日,初中为7月17日至21日 。
2.新学年招生通过什么途径进行?
答:与去年一样 , 通过网上“浙里办”APP预报名平台进行 。
3.新学年招生工作的进程怎样安排?
答:7月15日发布中小学新生招生公告 , 16日开始新生网上报名,7月底完成资料审核、分类录取工作,8月初新生到校现场确认 。新生将与老生一样正常按时入学 。
4.越城区中小学招生为什么要网上预报名?预报名完成后何时完成正式录取?
答:根据“最多跑一次”要求,为方便家长报名,今年越城区中小学招生继续采用网上预报名方式 。预报名成功后 , 将通过大数据或部门数据进行核查与预分配学校 。家长可在“浙里办”APP预报名平台“我的报名”栏目中查询录取进度和预分配学校,在指定时间现场审验并注册成功后完成正式录取 。
5.随迁子女入学有哪些方面的便利?
答:一是优化了入学条件 。适龄儿童本人持有合法有效居住证或越城区幼儿园、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若父母仅一方持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 另一方的居住证可用越城区流管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替代;若父母一方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使2021年社会保险无法正常缴纳的,补缴后视作正常交纳 。二是增加了转学机会 。只要符合随迁子女申报条件,初中阶段也可转学 。三是提供了报名便利 。可用“浙里办”APP平台查询到的浙江省电子居住证进行报名 。
6.孩子打算去区外就读或延缓入学,需要在网上预报名吗?
答: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除申请就读育才学校的学生外,越城区户籍的其他适龄少年儿童均需网上预报名,报名成功后可向预录取学校递交区外学校入学通知书或申请延缓入学的材料 。
7.网上预报名可以由父母(法定监护人)之外的家人代报吗?
答:为确保报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 网上预报名必须由法定监护人的其中一方(建议与孩子同一户籍),通过“浙里办”APP申报,不建议他人代报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代报可在报名表中备注栏里进行说明 。
8.家长通过网上预报名有困难怎么办?
答:建议由家人、朋友协助操作或者请家长于7月18日携带本人手机和相关证件照片去就近的中小学现场咨询 。
9.网上预报名成功后,怎么查询录取进度和结果?
答:网上预报名时,家长不用选择报名学校,递交申请信息成功后,可在“浙里办”APP预报名平台首页“我的报名”中查询预录取进度与结果 。
10.户籍生以“三代同堂”申请学区资格时 , 监护人信息怎么填?
答:户籍生以“三代同堂”申请学区资格时,“监护人1”信息在“浙里办”APP登陆后自动填写 , “监护人2”信息请填写祖辈房产所有人的信息 。如以外婆的房产申请“三代同堂”入学 , 请以妈妈的身份登陆“浙里办”APP,“监护人1”为妈妈,“监护人2”为外婆 。
11.越城区户籍生报名时 , 哪些类型必须上传家庭住房不动产证明(无房证明)?家庭住房不动产证明(无房证明)对象包括哪些家庭成员?
答:在网上预报名时,以下两种对象需要上传家庭不动产证明:1.老城区户籍生以公房、祖辈房产申请入学的,须在佐证照片最后一项“其他附件”处上传家庭不动产证明(无房证明);2.老城区户籍生若无家庭住房仅以本人户籍申请入学的,须在佐证照片中“家庭不动产证明(无房证明)”项处上传家庭住房不动产证明 。家庭住房不动产证明对象包括本人、家庭未成年兄弟姐妹和父母,以公房申请入学的还须包括房产承租人 。
12.若房产尚未交房或正被银行抵押,如何上传房产证明?
答:房产证件正被银行抵押的,凭“浙里办”APP等平台查询到的不动产证明,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不动产证明,或用房产证件复印件加盖银行贷款章和近半年的银行还贷流水凭证 , 可视同有效不动产证明;尚未交房未取得房产证的 , 还可凭区建设和交通运输部门已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预售发票) , 可视同有效不动产证明 。
13. 若家庭住房已拆迁,没有房产证件怎么办?
答:符合条件保留原拆迁地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在预报名时房产证件可用拆迁协议和相关票据替代 。
14.若预报名截止日期前,要修改已递交的报名信息怎么操作?报名日期截止后还可以更改报名信息吗?
【绍兴市越城区小学招生政策 201绍兴越城中小学招生问答一览】答:预报名截止日期前,若已成功递交报名信息后需要对“户籍、房产地址”等可改项修改的,可在“我的报名”栏目中点击姓名进行修改;若要对报名信息中关键项修改的须在“我的报名”栏中删除原报名申请后重新报名 。预报名日期截止后原则上不再更改报名信息,若特殊情况可与预录取学校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