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内地居民离婚登记指南
受理条件
1、有一方是湖南省户口 。
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3、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
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原件
1
现场提交
纸质
有效的居民户口本
原件
1
现场提交
纸质
结婚证
原件
1
现场提交
纸质
离婚协议书
原件
1
现场提交
纸质
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原件
1
现场提交
纸质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原件
1
【郴州市内地居民怎么进行离婚登记的 郴州市内地居民怎么进行离婚登记】现场提交
纸质
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原件
1
现场提交
纸质
申请地点:郴州市各区民政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31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31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办结
31个工作日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