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证明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证明怎么办理程序

一、房屋租赁双方需要提供的证件:
1、出租人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杜员房屋使用证;
【房屋租赁证明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证明怎么办理程序】(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 , 可由代管人申请 , 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 , 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1)、(2)款规定的证件外 , 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
2、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个人的 , 提交居民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 , 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 , 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
(3)、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 , 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二、办理房屋租赁证的具体操作程序:
1、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上述有关证件 , 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将《房屋租赁合同》逐条进行填写 , 双方签定盖章后 , 送交申请单位;
3、区房地产市场派员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察看、评估;
4、发给《房屋租赁证》;
5、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
三、不仅携带当事人身份证件 , 还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有关证件、证明和文件:
1、租赁合同 。使用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的 , 可以在订立合同前先向房地产部门领取 。
2、《房屋所有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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