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申请表 扬州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市区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参加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及无工作的男职工配偶、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女职工(参加工作至退休前) 。
二、办理材料
1、《扬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待遇申请表》;
2、结婚证;
3、《生育登记证明》;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5、产检票据;
6、住院票据;
7、住院费用清单;
8、出院记录 。
9、《异地生育申请表》
备注:详见《扬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待遇申请表》 。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待核准,30天内办结 。
四、办理时间
每月1-25日的工作日 。
五、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
邗江区:新城西路178号;
江都区:江都区浦江路85号 。
六、联系电话
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保险科:80978688;
邗江区:80981904;
江都区:80805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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