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 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PPT

【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 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PPT】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和《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 年)》的要求,为指导和规范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制定本指南 。
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可参照执行 。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
第四条 连续 3 年未发生因自身原因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连续 2 年未受过相关的行政处罚 。
第五条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落实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和要求 。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营养与健康相关规章制度 。
第七条 将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纳入到工作规划,并提供人员、资金等保障 。
第八条 设立由学校领导、后勤、工会和食堂管理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营养与健康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 。
第九条 建立防范和抵制食物浪费制度,并采取措施予以落实 。
第四章 健康教育
第十条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制度,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 。将食品安全、合理膳食、卫生防疫、科学运动、口腔健康、视力保护、心理健康等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完善并实施教学评价与质量监控 。
营造珍惜食物、节约为荣的氛围 。重点培养学生珍惜食物的认识,不偏食不挑食,读懂食品标签标识,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
第十一条 明确健康教育课程课时安排 。以班级为单位的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达到 100%,每学期至少 6 学时 。
第十二条 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健康教育教师,定期接受相关培训 。
第十三条 依托“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对学生、教师和家长开展主题健康教育活动 。
第十四条 鼓励学校设立健康社团,班(年)级设立健康兴趣小组,开展健康讲座和实践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相关活动 。
第五章 食品安全
第十五条 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并保留自查和整改记录 。
第十六条 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和食品留样等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确保提供的餐饮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第十七条 学校食堂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原料采购、食品贮存及食品加工制作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
第十八条 学校食堂要实施“明厨亮灶”,鼓励运用 “互联网+明厨亮灶”加强对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的监督 。
第十九条 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培训与考核 。
第二十条 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和家长陪餐制度 。制定陪餐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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