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人才新政20条 2020济宁市人才补贴( 二 )


遴选100名左右优秀科技型企业家到高校院所、金融机构学习交流 。
实施青年企业家"青动力”工程,组织100名左右有成长潜力的新生代企业家赴知名高校、企业培训考察或学习锻炼 。
8.行业领域重点人才
完善教育、卫生、金融、社会工作领域人才评选方式,推行当面考评;选拔一批杏坛名师、 杏林名医、金融之星、和谐使者 。
继续实施宣传文化人才系列工程 。
在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领域,每年遴选一批行业高潜质人才,绩效突出的给予奖励 。
9.高技能人才
对企业职工经培训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给予补助 。
鼓励企业与各类院校实行联合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给予订单企业培养补助 。
对世界技能大赛、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
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承办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给予办赛补贴 。
10.乡村振兴人才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每年培训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1万人次以上;选拔培养一批乡村之星和"农技标兵” 。
对通过省级以上新品种审定(认定)的品种育成者、技术创新填补国内空白的农机研发人,经认定后给予奖励 。
开展“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活动,人才返乡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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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人才制度改革攻坚行动
11.优化人员管理
建立编制"周转池”, 已满编的事业单位引进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或博士,可申请使用“周转池”编制办理入编 。
实行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退休专家特聘制度,充分发挥银龄人才作用 。
12.改进经费管理
将财政科研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调整权全部下放给项目单位 。
试点实行财政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 。
高校、科研院所根据有关政策制定的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细则,可作为项目验收、经费审计工作依据 。
13.改进人才评价
试点在“十强”产业领域遴选确定重点支持企业,给予市级重点人才工程配额 。
建立专家举荐人才制度,对专家举荐的人才在参评市级人才工程时实行“一票入围” 。
探索建立人才初创企业成长指数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给予扶持的重要依据 。
加快落实"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制度,引导人才扎根基层、建功立业 。
14.完善人才激励
健全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激励力度 。对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 。
允许科研人员依法获得兼职收入,不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
建立专家人才服务基层积分管理制度 。

济宁人才新政20条 2020济宁市人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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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人才服务提升攻坚行动
15.打造服务品牌
提升”圣地人才一卡通”服务,普及使用电子卡 。
优化”12345人才服务专线”, 设立高层次人才来济对接服务专员 。
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打造"人才e家” 。
16.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支持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由所在县(市、区)提供3年免费办公场所 。
支持社会力量创办财务、法务、创业指导等人才服务机构,新获评全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的,给予10万元奖励 。
组建济宁人才发展集团,创新开展高端人才寻访、人才公寓建设运营、人才项目孵化、人才创业投资、人才个性化服务等业务 。
17.人才安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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