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工作问题解答汇总

山东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工作问题解答汇总如下:
1.在山东何时可以申领优待证?
目前,《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已正式印发实施,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于2021年12月14日正式启动 。目前,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正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做好优待证申领发放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点)工作人员的培训、相关信息系统的联调联试、配套的相关优待政策研究制定等工作都在有序推进中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工作安排,用大概一年的时间完成此轮优待证集中申领发放工作,今后优待证的发放工作也将成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一项常态化工作 。我们将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落地落实,待省、市、县层面的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我们会通过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向社会公布信息,正式全面接受优待证申领申请,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
2.在哪里申请办理优待证?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
3.向常住地申请优待证有何注意事项?
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异地提出申请 。若申请人申请由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应符合常住地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有关规定 。如不符合常住地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有关规定,可根据申请人意愿转为申请户籍地省份发放优待证 。目前,对于常住地在山东的申请人申领优待证具体办法正在研究中,适时向社会公布 。
4.优待证申领到以后,可以享受到哪些优惠优待服务?
目前,持证人凭优待证可以享受四方面的优待:一是国家和山东省提供的优待服务,主要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及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二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的服务;三是各地提供的优待服务;四是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 。优待证承载的优待服务内容是开放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积极拓展优待证的使用场景,不断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 。此外,此轮统一部署的优待证发放工作结束前,退役军人和“三属”在优待证未申领到手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持证可以享受的相应优待,仍然可以使用退伍证、转业证、烈士证等有效证件享受优待 。
5.退役军人优待证与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在功能上是否有区别?
两种优待证在功能上没有区别,均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 。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持有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服务按照贡献不同进行区分 。
6.优待证发放是否和抚恤补助挂钩?
优待证是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享受政府优待和社会优待的凭证,不直接和能否领取国家抚恤补助挂钩 。此次优待证发放,仅是确认相关对象是否具备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对申请人一些基本信息和基本情况的确认,也是为做好建档立卡工作、为下一步更精准高效提供服务打好基础,不作为申请人是否符合领取抚恤补助条件的依据 。申请人能否享受国家抚恤补助,需要申请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法定方式和渠道进行申请,与此轮优待证发放工作是不直接关联的 。优待证是具有银行卡功能的证件,如果申请人原来已经享受了抚恤补助,下一步其抚恤补助将会逐步转到优待证制发的银行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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