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三 )


【兰溪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2. 认定时间:本机构审核材料,2023年6月中旬明确受理意见,作出认定决定,并通过兰溪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
第五阶段为送达 。
2023年6月下旬将通过EMS邮政快递寄送经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须由申请人本人签收 。
五、其它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体检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
2. 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如“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
3.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通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 。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 。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
六、咨询电话和网址:
金华市教育局:0579-82467096
兰溪市教育局:0579-88820207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82321014 82291186
金华教育网:http://jyj.jinhua.gov.cn/
兰溪教育网: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433577/index.html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doc
附件2:体检表.docx
附件3:申请材料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清单.doc
兰溪市教育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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