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该怎么解决?( 二 )


7 盲目压价 。现在修建市场中施工企业的施工任务相对匮乏,从客上为压价造成有利条件 。一些建造单元经由询价或接纳最低价中标的措施举行压价,而施工企业为了获取施工任务而竞相跌价 。这种片面压价的不良倾向,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和招投标事情的声誉 。
8 阴阳条约 。有些招标单元外貌上按划定组织招投标,投标单元外貌上平等竞争,但“中标”后,招投标两方将招投标答应中的工程造价、质量、工期、材料、设备供给等条约内容抛置脑后,重新商议私下条款,另行签订所谓的“附加条约”,使招投标事情流于形式 。在工程实施历程中,孕育发生纠纷,影响工程的进度、质量,甚至使建造、施工单元孕育发生极大的意见分歧而对薄公堂,造成极坏的影响 。
9 承包单元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泉源 。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元,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卖力任 。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履历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
二、孕育发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招投标事情中孕育发生问题的原因总结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 。
1、思想认识有问题 。一是一些单元领导法令意识不强,观看法落后,对招标投标法令法例政策不相识,对招标投标的重要意义缺乏深度认识 。认为只要本身不向承包单元、施工单元索取好处,招不招标没多大关连 。有的权力本位思想严重,认为本身单元的工程,本身就固然有权决定给谁做 。因此,在不得已而为之的环境下,绞尽脑汁躲避招标投标法令政筹谋定,甚至违法犯法 。二是一些人继承不住权力、款项的磨练,想经由招标投标活动为本身谋取一些私利,在明知不得为的环境下,不惜走险,竭经心思,实施违规招标活动 。
2、法令制度不完善 。《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的一些要害缺乏强制性划定,尤其对资格预审和评标等要害要害划定过粗,标底的职位地方和作用没有明确,存在一些可以人为调控的因素,如操作资格预审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入围,操作评标措施中的人为因素操作评标成果或控制中标单元 。业主权利和义务不合错误等 。《招标投标法》给予业主的权力过大,对其缺少责任约束和追究制度 。
3、看管无序、不到位 。《招标投标法》第七条划定“有关行政看管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看管,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看管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分别,由国务院划定” 。但迄今为止,未见国务院出台有关这方面的划定 。现在,到场招标投标活动看管、管理的机构有招标投标办公室、监察局、成长和改革委员会 。这种多头管理的格式容易引发抵牾和相互推卸责任,有时还造成“真空”地带,导致羁系不力 。好比在开标现场,对专家抽取、浮动系数抽取等事情,监察局认为是招标办的职责,招标办认为是监察局的事,而发改委则认为本身纯粹即是来见证开标历程的,不具体看管 。诸如此类问题,也促成了招标投标事情的一些问题的孕育发生 。
三、措拖和对策
要进一步范例工程建造项目的招投标事情,淘汰和限制黑手、暗箱和腐败现象的伸张,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严格执行并依法确定招标领域
按现行《招标投标法》中明确划定,应该招标的建造工程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该无条件地按照《招标投标法》的划定审批,建造单元应无条件地实行招标 。不光工程施工要招标,勘探、设计、工程监理、检测、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也应纳入招标领域 。对不按照批准的招标形式举行招标的,大概化整为零的,大概以其他任何要领躲避招标的,应加大执法监察的力度.采纳相应的措施,依占有关的法令、法例严厉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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