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台州黄岩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黄岩2020年招生政策

2023台州黄岩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不含区实验中学、北师大台州实验学校、镇海中学台州分校、文渊学校、东城镇东小学、西城永宁小学)以儿童的户籍为主要依据实施招生 , 如有空余学位 , 招收符合相应条件的其他儿童入学 。批次和办法如下:
第一批
具有黄岩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儿童 , 由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向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第一类
儿童户籍(不包括登记在集体户、挂靠在亲友名下的户籍)在入学当年5月31日及以前登记在学区内 , 且与监护人学区内户籍(不包括登记在集体户、挂靠在亲友名下的户籍 , 户籍登记时间须在儿童入学当年5月31日及以前)一致、与入学有效住宅类不动产(以下简称“房产”)一致的 。
第二类
儿童户籍(不包括登记在集体户、挂靠在亲友名下的户籍)在入学当年5月31日及以前登记在学区内 , 仅与监护人学区内户籍(不包括登记在集体户、挂靠在亲友名下的户籍 , 登记时间须在儿童入学当年5月31日及以前)一致的 , 或仅与入学有效房产一致的 。
第三类
儿童户籍在入学当年5月31日及以前登记在学区内 , 与监护人入学有效房产不一致 , 且儿童及其监护人户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监护人户籍未登记在学区内的 , 或在儿童入学当年5月31日以后登记在学区内的;
2.儿童户籍登记在集体户 , 或与其监护人户籍一起登记在集体户的;
3.儿童户籍挂靠在亲友名下 , 或与其监护人户籍一起挂靠在亲友名下的;
4.儿童户籍与监护人户籍有其他不一致情形的 。
学校按类别依次录取 , 若前一类录取后有空余学位 , 启动下一类招生 。若同一类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位时 , 根据儿童少年学区内户籍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 , 取足为止 。
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无空余学位无法入学的 , 由属地乡镇街道参考监护人意愿在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含区实验中学、北师大台州实验学校)中统筹安排入学(安排在相关学校本批次招生之后) , 其中具有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户籍的儿童 , 也可由监护人通过“入学服务平台”重新报名 , 参加文渊学校招生;乡镇街道内无法统筹安排的 , 由区教育局参考监护人意愿在邻近乡镇街道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间统筹安排入学(安排在相关学校本批次招生之后) 。如不服从统筹安排的 , 则凭具备的入学条件向其他学校报名 , 其中儿童户籍与监护人户籍不一致的 , 可回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安排在相关学校本批次招生之后) 。
第二批
国家、省、市、区规定的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 , 由相关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审核、汇总后 , 将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区教育局 , 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
该类儿童由区教育局审核后通知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入学服务平台”向有关学校报名 , 有关学校予以录取 。
第三批
在前两批招生并落实“长幼随学”服务后 , 若有空余学位 , 招收监护人在学区内有5年及以上入学有效房产的儿童 。
符合条件的儿童由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入学服务平台”向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学校以儿童监护人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 取足为止 。未被录取的儿童 , 由区教育局就近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安排在相关学校本批次招生之后) , 其中区实验小学本批次招生未被录取的儿童 , 分流至其联盟学校—樊川书院教育集团入学;东城街道、西城街道小学本批次招生未被录取的儿童 , 可根据监护人意愿分流到文渊学校入学 , 如文渊学校提前批、第一批招生后有空余学位 , 优先予以录取 。如监护人不服从分流的 , 则该儿童凭相应的入学条件向其他学校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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