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鼓励多少种就业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二 )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返乡创业人员:广州户籍人员离开户籍所在地外出求学(指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求学,下同)、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所辖乡镇创业的劳动者(以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准);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
2. 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当月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该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
补贴标准:10000元 。
补贴期限:一次性 。
(二)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补贴条件: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鼓励多少种就业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1. 获得“赢在广州”创业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次 。
2. 获奖之日起两年内(含参赛期间)在广州地区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 。
3. 获奖项目经营规范,已办理税务、社保登记等相关手续 。
4. 获奖项目吸纳就业3人或以上 。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 。
补贴标准: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0万元,优胜奖5万元 。
补贴期限:一次性 。
(三)创业租金补贴
补贴条件:
1. 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
2. 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自有物业 。
3. 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当月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该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
补贴标准:每连续租满1年补贴6000元 。
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
以上政策补贴内容节选自《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1号),相关补贴申领条件、所需提交材料、申领程序以文件为准 。
补贴办理方式: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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