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网 安康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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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省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现就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
一、总体要求
1.坚持依法实施 。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
2.坚持属地管理 。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县域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市直属、高校附属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
3.坚持均衡发展 。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为抓手,统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精准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义务教育资源,进一步缩小区域、校际办学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引导推动生源正态分布,切实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就近入学需求 。
4.坚持公平公开 。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创新平台载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渠道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阳光招生”,严肃执纪问责,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
二、明确招生对象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秋季学期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县(市、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招收具有本县(市、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
年龄满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各县(市、区)要统筹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外籍和港澳台侨学生就学工作,制定管理办法,做好日常监督 。
三、全面落实招生入学政策
(一)明确招生政策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小学招生入学采取登记入学,根据学区划分方案和学校招生规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房产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录取程序,统筹安排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公办初中入学采取按学区登记入学或小学对口直升入学,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回户籍地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由户籍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入学保障工作 。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片区初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区域内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有关要求,常态化落实招生计划数、在校生数、在校生规模占比“三个只减不增”的要求,提前申报招生计划,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于6月15日前将招生计划报市教体局核准后实施 。鼓励各县(市、区)探索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孩子不便的实际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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