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死亡后 , 社保减员如何办理?
2.单位可在“查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查询”选择“在职人员死亡减员”查询在职死亡减员业务办理进度 , 在职死亡办结后在“在职死亡个人账户清算”模块办理清算 , 清算办结后单位可于次月中下旬收到相关款项 , 无须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
3.也可以携带以下材料到社保中心、分中心、街镇社保所业务窗口办理在职人员死亡减少手续:
(1)通过企业版软件报盘生成的死亡减员报盘文件;
(2)《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二份;
(3)下列材料任选其一:
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复印件;
②《居民死亡殡葬证》复印件;
③《北京市死亡医学证明书》复印件;
④乡、镇及以上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⑤殡仪馆开具的火化证明(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死亡日期、火化日期 , 并加盖殡仪馆公章)
【北京参保人员死亡后社保减员怎么办?】⑥《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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