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需要哪些材料?附材料一览

申请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需要哪些材料?附材料一览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必须提供共性申请资料:
1.家庭人口现住房情况证明资料 。以下申请对象,应同时提供:
(1)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处应提供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证明;
(2)无房户,家庭必须出具无房承诺书;非镇海户籍且为农业常住户口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出具相应证明;非镇海户籍且为非农业常住户口的,由户籍所在地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
2.身份证和户口本,申请人及配偶关系人(父母、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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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
4.已享受住房补贴的须提供住房补贴审批表或单位发放住房补贴的证明;
5.家庭财产状况的说明,内容包括自有房屋、汽车、股票、国债等财产(申请人签字盖章);
6.根据《镇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评分标准》,可加分的相应证明;
7.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 。
(二)申请人需要提供的专项申请资料:
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说明或材料: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3.请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镇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登记表》并盖所在单位章,也可前往居住所在镇(街道)住房保障申请受理点领取登记表,如网上办理在线填写申请登记表;
4.区住房保障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申请时均需提供资料原件,并准备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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