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行动计划 温州市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温州市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
《行动计划》明确
到2025年,力争让有意愿学习的低学历层次社会人员尤其是劳动年龄人口在学历层次上提升一到两个层次,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力争达全省平均水平,构建“学历+技能”双证提升教育服务体系 。
《行动计划》还就开展排摸宣传发动、扩大成人“双证制”学历教育供给、完善职业培训服务供给体系、扩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供给等方面,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
(一)开展排摸宣传发动
1.做好精准排摸 。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统计、公安、大数据等部门,建立大专及以上、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常住人口花名册 。乡镇(街道)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积极争取乡镇(街道)政府支持,负责对村(社区)和企业用人单位开展点对点调查,做好集中排摸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户籍所在地(就业单位)、年龄、性别、学历、就业岗位、学历提升意愿、学习途径等,力求对象摸排精准到位 。
2.做好宣传发动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人员学历提升宣传发动活动,乡镇(街道)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协同做好相关工作,把参加学历提升的方法途径、政策措施宣传到每个村(社区),营造浓厚“能学尽学”氛围,并实时动态更新学历提升完成情况 。
3.落实年度任务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省教育厅下达的《温州市劳动年龄人口学历提升工作指标》,结合实际,全面做好系统谋划、责任分解、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
(二)扩大成人“双证制”学历教育供给
1.优化办学布局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新一轮“双证制”成人学历教育组织机构布局工作,对区域内举办成人“双证制”的社区学校(成人学校)、中职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以下简称“举办学校”)进行全面盘点、整体规划、统筹布局 。
2.审查办学资质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举办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审核,严肃查处与不具备办学资质、能力的社会机构、咨询公司等开展招生、办班及其他违规办学行为,对违规学校予以追缴补助、停止办学、通报批评、取消办学资质等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3.规范办学行为
(1)规范招生管理 。成人“双证制”教育的招生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学历未达到高中层次的城乡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但不得招收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初中在校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含结业、肄业) 。学员原则上具有初中学历,实行免试入学方法,特殊情况须严格审核并做好说明,就学年龄放宽到60周岁 。
(2)规范学籍管理 。举办学校须加强对学员的学籍管理,依托“温州成人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平台对学员进行注册、分班等学籍信息处理 。市级、县(市、区)级、学校管理员可根据各自权限对教学进度进行查看与管理 。高中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的考核及证书发放由市教育局统筹;初中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的考核及证书发放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 。
(3)规范教学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举办学校规范日常教育教学管理,推进成人“双证制”教育从规模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举办学校要做好学员日常学习管理,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职成〔2008〕250号)要求执行 。学员学完规定课程,方可参加文化科考试 。
4.改革招考制度 。2022年下半年起,成人“双证制”教学除采用线下教学外,新增线上教学途径,学员可通过浙江学习网(https://www.zjlll.net/)完成线上学习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关于做好数字化成人“双证制”学历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浙教职成函〔2022〕12号)要求,给举办学校开设浙江学习网报名注册点及学分银行受理点,指导举办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举办学校及时为学员注册学籍,保证学员随到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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