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以及学分银行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试点工作主要任务
(一)优选试点证书(专业)
1.严格证书遴选准入 。省教育厅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积极引导院校自主选择产业契合度高、用人企业认可度高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展试点工作 。各试点院校要建立证书入校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组织作用,逐一论证,严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入校关;在试点过程中,院校要建立证书质量跟踪与反馈机制,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培训评价组织反馈,促进试点证书不断完善标准、提高质量 。
2.合理布局考核站点 。省教育厅会同相关培训评价组织,按照集约资源、协同共享和方便学生就近考核的原则,加强考核站点建设统筹和指导 。各设区市要对接区域产业特色和产业规划,引导和推动区域内院校按需开展证书试点和考核站点建设工作 。鼓励试点院校依托优势专业积极申报设立考核站点 。
3.严把考核关口 。试点院校要积极与培训评价组织联系沟通,及时反映考核取证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促进培训评价组织及时改进考核方法、内容等,确保考核内容真正对接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 。试点院校可探索将相关专业课程考试与职业技能等级考核统筹安排,评价结果可作为课程考试成绩和证书考核成绩同时使用 。
(二)深化1+X证书教学改革
4.正确处理“1”与“X”关系 。试点院校要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正确把握学历证书“1”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的关系,既要通过学历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学生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也要通过技能证书培训,强化新技术新技能学习,尽快适应岗位需求 。
5.着力课证双向融通 。试点院校要与培训评价组织按专业(证书)逐个研讨,根据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要求,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关核心内容也可替代证书培训的相应内容 。统筹学历教育内容、证书培训内容的教学组织与实施,提高教学效率,提高人才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 。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三)强化师资队伍培训
6. 将X证书纳入全员培训范畴 。试点院校要对接1+X证书试点需求,将X证书师资培训作为必修模块,纳入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内容 。省教育厅将对接1+X证书试点先后批次,将相应项目师资培训纳入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规划,开展项目化培训 。试点院校要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国家级和省级1+X证书师资专项培训 。
7.丰富教师培训载体 。推动多方联合培训,统一协调培训资源,按照证书类别组建培训联合体,互聘教师开展培训 。探索适应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要求的教师分级培训模式,分类别、分区域培育一批优质“种子”师资 。发挥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在实施1+X证书试点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
8.规范师资培训行为 。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1+X师资培训是国家和省培训项目的有益补充,试点院校结合实际自愿参加 。培训评价组织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依法依规制订有关培训方案及收费标准并提前公示公告,接受各方监督,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教师参加收费性培训 。充分利用职业院校现有资源,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师资培训 。严格培训师资质审核,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比例不少于40%,切实保障培训质量 。
(四)同步推进学分银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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