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江苏省特困救助审核流程+时间

江苏特困人员救助申请有以下三个程序:
1.调查核实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 , 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 , 并提出初审意见 , 并将初审意见及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 。
【江苏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江苏省特困救助审核流程+时间】
2.抽查审核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全面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初审意见 , 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入户抽查核实 , 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确认意见 。
3.确认:
对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 , 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确认 , 建立救助供养档案 , 从确认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供养待调 , 并诵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 。
对不符合条件、不予同意的 ,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 , 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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