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丰县实验初级中学小升初招生简章 2020丰县实验初级中学小升初招生简章物理

丰县实验初级中学2020年七年级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丰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丰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0年七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关于招生对象、报名办法及提供材料
1、招生对象:
具有我校施教区范围内房产、城区户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
2、报名办法及提供材料
第一阶段:7月14-15日,我校施教区内的六年级毕业生在网上完成报名 。
7月17日晚,学校将在实验初中微信公众号和县内网络媒体发布报名分组名单 。
第二阶段:7月19-20日,凡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对应的报名组报到,报到时持下列资料:
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家庭户口簿;
③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④小学毕业证等到丰县实验初级中学进行现场材料审核、提交 。
7月31日上午,同样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和网络媒体张榜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学生凭报名回执,领取录取通知书及报名资料 。
二、关于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7月19日至7月20日
上午:8:00—11:40 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详见7月17日晚微信公众号平台或校门口公示栏 。
3、报名材料:现场提交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小学毕业证、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材料,现场核验后,学校提供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注明学生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和联系电话 。
4、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报名时由家长或学生限1人持证带笔进校进行资格审查 。
5、坚持应收尽收原则,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且符合入学条件,不分先后均能入学 。
三、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1、进入校园时请主动出示“彭城码”并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体温在37.3℃以下方可入校 。
2、入校报名家长或学生全程佩戴口罩,排队间隔1米,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
3、到校时请将车辆在校外有序排放切勿造成交通堵塞 。
四、关于施教区确认办法
(一)坚持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基本原则,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优先接纳施教区内户籍、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 。学生父母与他人共有房产的,其父母占有份额须在60%以上 。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要求: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县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
3、城区户籍的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的房产内实际常住,经核实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
(三)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凭村镇房屋产权证入学的,户籍必须与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 。
2、货币拆迁且无其他房屋产权的,凭拆迁协议,以学生家庭的户籍确定其施教区 。拆迁异地安置的,凭拆迁安置协议,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但户籍地址必须和拆迁地一致 。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新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且无其他房产的,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上房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其施教区,未到上房日期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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