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2020 2020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 , 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 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 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 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 , 院校部委代码:10346 , 浙江省代码:0020
第六条 学校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 , 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
第七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 , 有仓前校区(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杭州市学林街16号)、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
第八条 学校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传统 , 文理并重、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 , 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学校秉承“勤慎诚恕 , 博雅精进”的校训 , 不断适应创新创业教育的时代指向 , 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
学校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单位 , 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示范高校 , 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
第九条 学校拥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四大学科群 , 涉及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人才培养的学位授予权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 , 有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 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 , 5个ESI排名前1%学科(化学、临床医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神经与行为科学和工程学) , 7个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和6个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 。
第十条 学校现设有19个学院、1个公共教学单位、1所直属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和1个独立学院(钱江学院) 。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 , 国家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9个 , 省级优势专业20个、特色专业14个 。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0项 , 省级教学成果奖45项 。
第十一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 , 教职工2300余人 。有1名全职院士和3名共享两院院士 。有7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11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25名享受国务院津贴、3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等 。
第十二条 颁发证书: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 , 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 , 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
第三章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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