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风险防范和履行风险控制( 三 )


(1)通常孕育发生发包方提出的工程设计变动,均必需由发包方书面告知施工方,方可组织实施 。施工方无权擅自对原工程设计方案举行变动,否则发包方有权对设计变动调解的事情量不予认可并追究施工方的违约责任 。
(2)施工方必需按照施工条约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或监理单元提交已完工程量的陈诉 。若条约约定要按进度支付进度款,而发包方未能定期支付,两方又未告竣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举行,则施工方可以停止施工,并由发包方负担违约责任 。在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时,施工方必然要在条约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方书面发函并说明停工理由 。
(3)孕育发生条约价款调解的情形施工方应实时向发包方发函 。施工方应在设计变动、政策性价款调解、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钱调解等孕育发生后14天内,将调解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 。如果施工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包方,则发包方有权不举行调解 。
(4)工程完工后施工方应实时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陈诉 。发包方应注意竣工验收存案表上载明的竣工时间应与实际竣工时间连结一致,以免在日后若孕育发生诉讼是出现竣工时间约定不明的问题,导致两方责任纠缠不清 。在工程竣工验收陈诉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大概条约约定的其他时间)内,施工方应实时向发包方提交竣工结算陈诉,举行结算 。
4、慎重签订增补协议或集会纪要 。
增补协议或集会纪要是施工条约的构成部门,个体协议或纪要甚至对工期、质量尺度、付款要领、结算要领、违约条款等条约条款举行了重大修订,有时候往往凭一份要害的增补协议或集会纪要就能决定项目施工纠纷的责任认定 。如果在施工历程中发包方需要与承包方告竣增补协议、集会纪要大概出具书面答应函时,应严格按照发包方内部的条约评审步骤举行条约审核,实时将有关翰札在签字盖章前送交公司专业处室举行审查,并报本公司高层领导同意,从而最大限度躲避公司谋划危害 。
竣事语
总之建造工程施工条约管理事情涉及到诸多部门,因而相关职责部门之间、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都要有良好的信息相同互换,建立个相关职责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步骤,以期到达建造工程施工条约管理对施工历程中各阶段中的各类危害可以很好的辨识和控制的目的,为企业创造最大的价钱空间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风险防范和履行风险控制】房修工程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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