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派出所警长在内网查5万条公民信息,卖32万8,判4年!

北京一派出所警长聂某利用密钥权限 , 从公安系统内部网络查询公民个人犯罪记录5万余条 , 这些信息被其出卖给一家公司 , 共获利32.8万余元 。近日 , 经两级法院审理 , 聂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辅警郭某因协助聂某实施犯罪 , 也获刑一年半 。

北京一派出所警长在内网查5万条公民信息,卖32万8,判4年!

文章插图
资料图 , 新华社供图
董某是睿思科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 , 目前为外商独资企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接受客户的委托 , 对应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 内容主要包括身份证信息是否真实、学历学位是否属实、有无犯罪记录等 。
为了开展调查犯罪记录方面的业务 , 董某通过朋友介绍 , 联系到了派出所警长聂某 。因聂某持有公安数字证书 , 可以登录公安内部系统进行犯罪记录的查询 , 董某便与其达成合意 , 由聂某提供董某所需的个人犯罪记录信息 , 并收取相应报酬 。
从2014年起 , 两人就通过邮件进行“业务往来” , 聂某还为董某伪造了一份以派出所名义出具的合作证明 。而事实上 , 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派出机构 , 无权接受任何公司的委托查询公民犯罪信息 。
直到被警方抓获时 , 聂某共为董某查询个人犯罪记录54618条 , 期间 , 聂某的两名同事以及辅警郭某也参与其中 , 郭某在聂某指示下使用聂某的数字证书完成查询工作 , 其同事也帮其查询过部分信息 。
三年间 , 聂某从董某处共获利32.8万余元 , 并从中支付郭某9.5万余元 , 其另外两名同事也获利2.4万余元 。
2017年2月 , 董某被警方抓获 , 聂某、郭某也先后被捕 。三人均因涉嫌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羁押 , 后检察机关变更了起诉罪名 , 指控聂某、郭某涉嫌犯受贿罪 , 董某涉嫌犯行贿罪 , 对三人提起公诉 。
经审理 , 一审法院认定聂某、郭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 董某成立单位行贿罪 。故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聂某有期徒刑四年 , 罚金30万;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半 , 罚金10万;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两年 , 罚金50万 。
聂某、董某不服一审判决 , 提起上诉 。聂某认为原判量刑过重 , 董某则称其认为自己与聂某的合作系公司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合作 , 并不存在单位行贿的犯罪故意 。
【北京一派出所警长在内网查5万条公民信息,卖32万8,判4年!】三中院经审理认为 , 董某所在公司是专业从事背景调查的公司 , 应明知不通过被调查人户籍地公安机关 , 是无法正常查询到该人有无犯罪记录的相关信息的 。其为公司业务开展及经营方便 , 给予聂某个人以财物 , 为其违规查询并大量提供上述信息 , 其行为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 。董某要求聂某以所在派出所名义出具声明 , 用以规避法律规定 , 但查询信息的钱款打入的是聂某个人账户而非单位账户 , 故其行为应成立行贿罪 。一审法院判决定罪适用法律正确 , 量刑适当 , 应予维持 , 故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