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道滘镇中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东莞道滘中心小学招生( 三 )


(二)初审结果公布
1.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学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3年6月4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 。民办学校须在初审结果公布前确定“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名单 。“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
2.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9日17:30 。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请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
(三)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12日17:30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志愿类别自行填报相应的志愿学校,逾期关闭招生平台 。
2.志愿类别
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积分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
户籍类型
可自选申报的志愿类别
户籍学生
户籍地公办学校
(含政府购买服务)
市、镇优待政策学位
(含政府购买服务)
民办学校
非户籍学生
积分入学
(公办学位和政府购买服务)
市、镇优待政策学位
(含政府购买服务)
民办学校
3.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志愿填报期间,志愿填写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再接受志愿修改和补充 。
(2)各户籍学生和优待政策学生的入学条件及学位安排,详情请看第四点“道滘镇起始年级招生指引” 。
(3)学生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须认真阅读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 。
(四)公布录取结果
1.公办学校 。道滘镇教育管理中心于2023年7月5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入学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
2.民办学校 。市教育局于2023年7月5日进行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录取 。电脑派位后,现场公布派位结果,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
(五)注册缴费
1.学生注册缴费 。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的录取结果,于2023年7月8日-10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含“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学生) 。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 。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
2.学校注册确认 。注册缴费时,家长在招生平台点击需要注册的学校的“注册码”,注册学校在招生平台接收到学生的“注册码”后,须在2023年7月1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
3.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 。各学校须在全市规定的注册时间内确定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提前要求学生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 。
4.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内容应在招生简章注明 。民办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要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按提前公示的标准收取 。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
(六)民办学校补录 。注册缴费后,如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可开展补录工作 。学位已满的民办学校不再进行补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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