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项工程结算审核谈工程“变更签证”

从一项工程结算审核谈工程“变动签证”
审核的几点体会
近几年来,建造工程招投标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范例,承包商按照甲方供给的工程量清单所作的报价一经确认,单价就具有相对的牢固性,竣工结算不得转变 。在工程造价审核中,虽然工程量计算有图纸,套单价有定额,计算用度有文件 。
但实际碰到的具体问题却庞大得多 。特别是工程现场签证,签证的水分之大使审核人员最为头疼,结算审核时主要事情量都花在现场签证的审查上,这使变动签证审核显得很重要 。笔者在此联合事情实例,谈点工程“变动签证”审核的体会 。
一、注意签证、增补协议与招投标文件是否相辩说
此工程的招标图和施工图纸上沿外墙每隔绝2100mm设置600X600的装饰柱,并凸出结构面500mm,如搭设双排脚手(安全范例要求离墙不大于250mm),稳定性较差 。为了就装饰柱尺寸,配合外墙装饰施工,工程开工进场后,总包施工单元实际搭设外墙三排脚手架,因而向甲方提出增加26万元的用度,并在施工期间和甲方签订了增补协议 。
如果不仔细阐述,这个协议没有什么问题 。施工按通例搭设双排脚手,现改成三排脚手架,增加了一排脚手架用度 。可是,按照江苏省建造厅出台的“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条约价款确定与调解的指导意见”文件,“发承包两方签订条约时,有关条款的订立应与招投标历程中形成的要约与答应连结一致,表现招标活动的严肃性 。全部操作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招投标工程,在条约签订后另行签订增补协议的,应由发包人报建造行政主管部门存案,并且增补协议与原条约不得有实质性背离,否则不得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审核时发明以下几点充实说明这个增补协议与招投标的要约与答应相辩说,是不获得场竣工结算中的用度 。
1.首先,此工程全部操作国有资金投资,接纳“牢固价钱”投标报价要领 。招标说明上写明:“总包单元向业主收取分包配合管理费 。分包配合管理费自报,以独立费形式牢固价钱含人报价中 。纳入竞争领域,中标后工程结算时不调解 。分包配合管理费岂论收取几多,都必需无条件推行总包单元所有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向所有分包单元供给:施工人员的临时宿舍,材料堆放场所等其它临时设施、施工所用的脚手、施工用水电和各层现场水电接口、垂直运输、制品安全掩护等应尽的总包义务,不得再向分包单元收取任何配合费和其它用度”:同时,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做了响应、答应、确认和说明 。总包责任事情内容答应:分包揽理费不管收取几多,都必需无条件地推行总包单元应推行的责任和义务,按分包项目施工的要求,供给方便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无论施工现场搭设几排脚手架,其孕育发生的用度是包含在投标的分包配合管理费中 。
2.审核历程中,施工单元预算员常不配合,咬着“签了字就要认”的观点,给审核事情顺利竣事带来很大的滋扰 。按照招标说明“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变动价款实行跟踪审计,按审定后的付款”:进一步说明此协议的用度并不是签了就该给,该不应给要经由审核的 。
3.此工程外观装饰未变,修建尺寸未变,很明显这个增补协议是和招标文件说明上内容相辩说的,是不应增加的用度 。投标文件中分包配合费应包含的事情内容 。
4.此工程分包项目预计造价中写明了墙壁面装饰包含:1、外墙壁面、柱面干挂花岗岩(钢骨架)2、玻璃幕墙…… 。很明确,装饰柱没有另行发包,而是招投标里就有的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