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院长几级法官】
西安中院院长是3级-4级高级法官,中院院长的行政级别相当于同级人民政府的副职配置,最高院为副国家级、高院为副省部级、中院为副厅局级、基层院为副县处级、基层庭为正科或副科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 , 是司法权的执行者 。在不同法系的国家中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 , 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在中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