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12)


市、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失信行为的程度 , 可以通过在市物业服务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失信信息、限制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申报、建议取消先进评比表彰资格以及按照规定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推送纳入社会联合惩戒等方式 , 对物业服务管理中的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
第六十条 市、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服务管理投诉受理制度 , 对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 应当及时受理 , 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属于其他部门和单位职责的 , 应当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告知投诉人 。
第五章 物业使用与维护
第六十一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使用物业时应当依照有利于使用安全、团结互助和公平合理的原则 , 正确处理用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管线铺设和建筑维修、有害物质排放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
第六十二条 业主在物业使用中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 , 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 破坏房屋外貌 ,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二)侵占或者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 擅自移动共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改变共用设施设备用途;
(三)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 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
(四)损害、占用、堵塞、封闭燃气管道及其他管道设施 , 影响公共安全;
(五)违法搭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
(六)违法挖掘房屋地下空间;
(七)擅自占用绿地 , 损毁树木、绿化设施;
(八)随意倾倒或者抛弃垃圾、污水、废旧家具和杂物 , 违反垃圾分类的规定乱投放垃圾;
(九)违反规定出租房屋 , 将住宅合租作为员工宿舍供多人居住 , 影响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卫生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十)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饲养动物 , 影响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卫生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十一)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十二)高空抛掷物品;
(十三)存放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十四)损坏消防设施 ,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等消防场地;
(十五)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车辆充电;
(十六)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 , 其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 。 劝阻、制止无效的 , 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 , 应当依法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追究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法律责任 。
第六十三条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应当将转让或者出租的有关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 。
第六十四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 , 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 , 遵守房屋装饰装修和房屋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 。
物业服务人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 , 并进行现场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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