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桩基础工程造价审查案例( 二 )


三、审查方案:
按照本工程施工条约、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其他资料阐述:
㈠、本工程为招标工程 , 招标文件、施工条约均已明确本工程条约为牢固总价条约 , 条约和招标文件有关“一次包死”的表述 , 招标答疑会已作了特别评释 , 即“一次性包死是指投标人按照地质勘探陈诉和桩基础施工图纸全面复核工程量计算后 , 桩基础施工图上的全部内容缄口包净 , 即包含工程量、总价、及现场勘探环境等内容 。”因此本工程图纸包干部门造价应按照条约价钱(投标报价)结算 。
㈡、设计变动及签证部门 , 按照条约确定的原则 , 投标报价有单价的按投标报价计算 , 无报价的则按2000年深圳市修建工程综合价钱计算后 , 以投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 , 本工程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4% , 应按14%计算 。
㈢、招标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部门 , 经阐述工程图纸及相关资料 , 本工程在开工前作了大量的设计变动 , 甚至变动将工程坐标向南移动近500米 , 原地质陈诉所勘探的领域也孕育发生了厘革 , 致使桩成孔的实际长度孕育发生了较大厘革 , 因此应认定为工程量增加是因建造单元的原因造成的 , 本工程应对实际凌驾招标工程量部门给予调解 。
㈣、关于增加部门价钱的计取 , 应按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计算 , 中标人关于投标报价的构成阐述价钱 , 只能作为本案的参考价钱 。
五、审计成果:
经计算 , 本预制管桩工程造价为8634200.34元 。(附件略)
【某桩基础工程造价审查案例】房修工程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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