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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奉化区人才公共租赁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申请条件:
(一)为我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近2年内全职新引进的非事业身份人员(不含国有企业、金融以及邮政、电信等垂直管理企业人员),同时必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含高级技师,下同)及以上职称人员;
(三)年龄50周岁以下,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
(四)申请人(包括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奉化区内无住房(包括私房和承租公房),且所在企业无集体宿舍等;
(五)原则上每家企业最多可申请5套;
(六)对引进列入顶尖人才、国家或省重点人才计划专家、宁波“3315系列计划”团队带头人或个人、“凤麓英才”计划团队带头人或个人,市区两级“一事一议”引进的重大科技人才项目、宁波市级亿元以上重点资助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核心成员等特殊人才可优先申租;
(七)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人才,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 。
申请材料:
凡符合人才公共租赁房申租条件的人才,由本人填写《人才公共租赁房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婚姻状况证明;
3、在奉化实际工作年限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资发放清单、个税缴纳清单、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4、与用人单位续签5年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
【宁波奉化区人才公租房申请指南官网 宁波奉化区人才公租房申请指南】5、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
6、优先购房证明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
上述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核实汇总、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所在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用人单位统一报区人力社保局 。
申请流程:
申请人才公共租赁房的各类人才及用人单位必须与区人力社保局及房屋管理单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主申请 。凡符合人才公共租赁房申租条件的人才,由本人填写《人才公共租赁房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
(二)资格审核 。区人力社保局对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 。
(三)审议公示 。区人力社保局将申购情况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将审议通过的申购人员情况在人力社保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四)办理租房 。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公示情况,开具《人才公共租房租赁通知书》 。申租人及用人单位与区房管部门或房屋管理单位签订租房合同 。租赁协议采取一年一签,若续租或退租需提前一个月办理手续,累计租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若房源少于申租数的,原则上除优先申购对象外,其余人员通过摇号确定租赁对象 。
补贴标准:
人才公共租赁房租金原则上比照周边(或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租金价格确定,具体由区发改局会同区房管中心(或其他房屋管理单位)提出,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后组织实施 。租金一般两年一定,具体租金优惠比例及优惠期限根据学历或职称等情况确定: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人才前三年分别按70%、50%、30%比例给予租金优惠,后三年分别按120%、150%、180%收取租金;
(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人才前三年分别按90%、70%、50%比例给予租金优惠,后三年分别按120%、150%、180%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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