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温州龙湾区人才房疑问解答 温州龙湾人才房公示

1、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 , 是否必须在现申请单位缴纳、之前在温州其他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保 (或个税)可否累加?
答:36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缴纳无须在同一家单位缴纳 , 在温缴纳的均可累加 。
2、市本级单位或县(市、区)单位的E类人才是否要先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才能申请?
答:无需先行认定 , 申请时将人才资格证明材料上传即可 。市本级单位由市人才办审核时认定 , 县(市、区)单位由各县(市、区)人才办审核时认定 。
3、文件所指拥有一项以上发明专利(前三发明人) , 必须是专利拥有人吗 , 专利过期了还算吗?
答:可以不是专利拥有人 , 专利是否过期没有要求 , 但必须为专利前三发明人 。
4、近两年年薪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 , 证明材料如何提供?
答: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累计情况-累计收入额”项目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等材料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可以在单位财务个人申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 如个别单位反应无法提供18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 需提供单位证明10万年薪并加盖公章 。《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可在政务网或者税务部门打印 。
5、国家电网、电信或银行是否可以申请补贴?
答: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的申请范围只限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地、纳税地均在温州的企业 , 如果企业主要税收地不在温州的 , 不在申报单位范围之内 。
6、贸易型和房地产企业不在政策涵盖范围内 , 如果企业涉及多项业务 , 如何界定是否为贸易型或房地产企业?
答:以企业的主营业务为准 , 即以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业务(即主营业务)作为判断依据 。
7、各县(市、区)是否可以限制人才房的购买者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在该县(市、区)工作 , 否则将对人才房进行回购?
申请者工作离开温州市范围就应申请回购 , 人才在温州市各县(市、区)之间工作流动的 , 回购不作限制 。
8、文件中所指职业经理人是何级别?
答:所指职业经理人为企业高管 。
9、人才在高校工作 , 已领取过单位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的 , 是否还可以申请人才住房配租配售?
答:人才如果在高校工作并已领取过租房补贴的 , 不能申请人才住房配租 , 但是可以申请人才住房配售;人才如果在高校工作并已领取过购房补贴的 , 不能申请人才住房配租配售 。
10、如果为单身是否要提供单身证明(婚姻状况材料)?
答:如为单身无需提供单身证明或其他婚姻状况材料 。
11、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中所指的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等是否必须和目前从事的岗位相关 , 是否必须注册在提出申请的现工作单位?注册建筑师等资格包括二级吗?
答:对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与工作岗位相关性及其注册单位均不做要求 。对注册类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属于本次审查范围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等资格包括注册二级 。
12、户口或工作单位在一个县(市、区) , 可以申请另一个县(市、区)的房源吗?
答:户口不做限制 。原则上申请房源地为单位所属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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