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五至六级伤残职工的工伤待遇标准

许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 享受以下待遇:
【许昌五至六级伤残职工的工伤待遇标准】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 16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 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
难以安排工作的 , 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 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 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扩展内容: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 , 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