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关于加快公办中小学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东莞市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加快全市公办中小学建设速度,加大力度补齐民生短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
一、目标要求
聚焦教育投建和学位供给的瓶颈问题,落实省关于增加公办学校学位供给的政策措施,整合针对性更强、支持力度更大的政策措施,形成加快公办学校建设的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切实推动公办中小学建设 。开展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推动新建改扩建227所公办中小学,增加学位33.99万个,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96所,增加学位28.11万个,高中阶段学校31所,增加学位5.88万个 。至2022年,力争完成学校建设项目126个,增加学位15.68万个,其中义务教育阶段项目104个,增加学位12.74万个,高中阶段项目22个,增加学位2.94万个,用三年左右时间扭转学位供给不足的被动局面 。至2025年,力争全部完成纳入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计划的建设项目,公办学位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办学位需求 。
二、基本原则
——科学测算,提前谋划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东莞长远发展的角度提前谋划教育工作,科学测算全市公办学位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资源供给计划,快速响应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
——集约节约,挖潜扩容 。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综合考虑东莞土地资源实际,盘活存量学校资源,拓宽渠道扩大公办教育资源供给 。优化调整教育用地技术指标,探索区域公共设施共建共享,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
——流程重塑,提速增效 。坚持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促进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采取灵活措施与变通办法,优化学校项目前期办理手续,精简学校建设审批环节,建立学校建设专属流程,有效提升公办学位供给能力 。
——深化改革,拓宽路径 。坚持改革创新的发展理念,突破现有政策制度瓶颈和障碍,建立加快学校建设的工作机制 。探索引入社会资金、社会代建等方式支持公办教育设施建设,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办教育扩容提质工作格局 。
三、主要举措
(一)扩容挖潜增加教育设施
1. 规划落地新建一批 。选择区位好、环境优、交通便利、可实施性强、符合“两规”刚性要求的地块布局各类教育设施,产权属于政府、现状为空地的“熟地”、“净地”应优先选定为教育设施用地 。加强公办中小学布点计划的核查,重点核查用地规划是否符合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规划选址 。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期间推动新建公办中小学校93所,2022年力争建成29所,增加学位6.66万个 。(责任单位:各镇街园区、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
2. 原校挖潜增容一批 。鼓励全市现有学校充分扩容挖潜,在保障正常教学需要前提下,通过对学校现有场室、架空层等进行装修改造,或在校内外空地建设教学楼、功能楼、学生宿舍楼等,增加教育设施,提高学校承载能力 。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期间推动改扩建公办中小学校项目134个,2022年力争完成97个,增加学位9.02万个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镇街园区)
3. 城市更新配建一批 。压实更新单元捆绑建设教育设施的责任,对于以政府主导和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模式实施的更新单元,提供高中、初中、小学等教育设施用地(用地规模应不少于推荐办学规模下限所对应的用地面积要求)并无偿移交政府的,可最高按用地规模的3.5倍给予建筑规模奖励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镇街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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