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精 做菜巧用味精

    味精是一种增鲜味的调料,炒菜、做馅、拌凉菜、做汤等都可使用 。   味精对人体没有直接的营养价值,但它能增加食品的鲜味,引起人们食欲,有助于提高人体对食物的消化率 。 另外,味精中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钠还具有治疗慢性肝炎、肝昏迷、神经衰弱、癫痫病、胃酸缺乏等病的作用 。   味精虽能提鲜,但如使用方法不当,就会产生相反的效果 。   看了一些关于味精的帖子,把它们归纳了一下,这里包括了味精在烹饪中的使用技巧和如何科学地使用味精 。 其中的科学原理我也不太懂,尤其是什么谷氨酸之类的,嘿嘿……  1.对用高汤烹制的菜肴,不必使用味精 。 因为高汤本身已具有鲜、香、清的特点,味精则只有一种鲜味,而它的鲜味和高汤的鲜味也不能等同 。 如使用味精,会将本味掩盖,致使菜肴口味不伦不类 。   2.对酸性菜肴,如:糖醋、醋熘、醋椒菜类等,不宜使用味精 。 因为味精在酸性物质中不易溶解,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鲜味的效果越差 。   3.拌凉菜使用晶体味精时,应先用少量热水化开,然后再浇到凉菜上,效果较好(因味精在45℃时才能发挥作用) 。 如果用晶体直接拌凉菜,不易拌均匀,影响味精的提鲜作用 。   4.作菜使用味精,应在起锅时加入 。 因为在高温下,味精会分解为焦谷氨酸钠,即脱水谷氨酸钠,不但没有鲜味,而且还会产生轻微的毒素,危害人体 。   5.味精使用时应掌握好用量,并不是多多益善 。 它的水稀释度是3000倍,人对味精的味觉感为0.033%,在使用时,以1500倍左右为适宜 。 如投放量过多,会使菜中产生似成非成,似涩非涩的怪味,造成相反的效果 。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婴儿食品暂不用味精;成人每人每天味精摄入量不要超过6克 。   6.味精在常温下不易溶解,在 70 C~ 90 C时溶解最好,鲜味最足,超过100C时味精就被水蒸气挥发,超过130C时,即变质为焦谷氨酸钠,不但没有鲜味,还会产生毒性 。 对炖、烧、煮、熬、蒸的菜,不宜过早放味精,要在将出锅时放入 。   7.在含有碱性的原料中不宜使用味精,回味精遇碱会化合成谷氨酸二钠,会产生氨水臭味 。  有关鸡精  鸡精不是从鸡身上提取的,它是在味精的基础上加入助鲜的核苷酸制成的 。 由于核苷酸带有鸡肉的鲜味,故称鸡精,不过鸡精比味精更鲜 。 从卫生角度讲,鸡精对人体是无毒无害的,但在烹调时,如果加入过多鸡精,则会破坏菜肴原有的味道而影响口味 。  鸡精因含多种调味剂,其味道比较综合、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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