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合同

牢固总价条约
牢固总价条约:指条约的价钱计算是以图纸及划定、范例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条约单价一次包死,牢固稳定,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厘革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厘革的一类条约 。在这类条约中,承包商负担了全部的事情量和价钱的危害 。牢固总价条约是现在修建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条约形式 。
一、牢固总价条约的的性质、特点及危害
牢固总价条约,俗称“缄口条约”、“包死条约” 。所谓“牢固”,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动外,一律不调解 。所谓“总价”,是指完成条约约定领域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事情的总价款 。
牢固总价条约在现在的修建市场上颇受青睐,特别是外资企业业主更是普遍接纳这类条约 。这是因为这类条约与牢固单价条约、按实结算条约、资本加人为条约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更能掩护业主的好处 。
牢固总价条约有如下特点:
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
由于总价牢固,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转变条约施工内容,条约约定的价款即是承发包两方最终的结算价款 。敷衍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事情,从而能会集精神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
2、量与价的危害主要由承包商负担 。
对承包商而言,牢固总价条约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负担的是价钱危害 。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条约推行历程中的价钱上涨危害均由本身负担,业主不会给予赔偿 。
其次,承包商还要负担工程量危害 。在牢固总价条约中,业主往往只供给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本身计算工程量,再按照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条约总价 。即便业主供给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合错误工程量的计算错误卖力 。这样,承包商还要负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危害 。
招标实践中,业主给予的投标时间往往比力短,承包商来不及按照施工图精确计算工程量,只能凭履历联合图纸作估算,漏算、错算险些难以制止,只不外漏算、错算的数额有大有小而已 。
敷衍业主而言,经由招标、议标选择的承包商,其中标价的利润空间已经大大压缩,业主高价获取工程的的危害险些不存在 。可是,材料市场不会永远只涨不跌,因此签订牢固总价条约对业主同样具有必然的危害,只是基于业主在工程条约中的优势职位地方,往往可以欺压承包商淘汰条约价款,因此,牢固总价条约中业主的价钱危害相比承包商要小得多 。
3、承包商索赔时机少 。
【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合同】牢固总价条约,业主往往在条约中明确只有业主变动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解条约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索赔的时机大大淘汰,而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基本不突破预算 。因此牢固总价条约也是业主敷衍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的妙招 。
三、牢固总价条约常见的争议范例
从近几年来承接的业务来看,纠纷范例主要有:
1、价钱争议:在价钱争议中,又可以分为:
(1)材料涨价引起的价钱争议 。
承包商认为材料涨价幅度已经凌驾正常的商业危害领域,属于当事人签约时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势厘革,要求业主对此举行赔偿,追加条约价款 。而业主则以两方所签条约为牢固总价条约,材料涨价属于承包商应当负担的商业危害领域、追加价款没有条约依据为由,拒绝追加条约价款,两方因此孕育发生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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