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资料整理( 三 )


1、索赔的实时性
承包商举行索赔应在索赔事件孕育发生之时,而不是之后出具正式翰札通知业主或其代表 。国际上普遍接纳的FIDIC条约对许多索赔时间都有时效期限,如对修建师签发图纸或指令过迟而造成的工期延期,应在28天内通知修建师并报知业主,并出具工期索赔细节 。逾期不报,业主有权拒绝索赔要求 。
2、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只有实际孕育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刚刚能向对方索赔 。经济损失指因为对方因素造成条约外的分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呆板费、管理费平分外开支;权利损害是指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了一方权利上的损害,如由于恶劣气候条件对工程进度的倒霉影响,承包商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 。因此,孕育发生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应是提出索赔的一个基本前提条件 。所以,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申请应有确凿的索赔证据 。在工程管理中,管理人员应注意所有原始资料的保管、分类、汇总,以便在索赔事件孕育发生时能供给齐备的资料证明 。如材料费索赔,在投标前就必需做大量的事情,举行材料询价,体例材料基本价表,并附上报价原始票据与标书一起投标 。否则,会因索赔证据不够而失败 。
3、索赔的本事性
在工程承包活动中,承包商每每处于倒霉的职位地方,这是由猛烈的市场竞争造成的 。在管理索赔问题中,由于两方好处和期望的差异性,在谈判历程中每每会出现大的争执 。如果承包商态度强硬地坚持本身的观点,会造成两方关连紧急,失去恒久互助的时机 。因此,在索赔谈判中,承包商应制止和业主孕育发生辩说,要善于整合两方的差异,寻找支付较小价钱就能给业主带来很大好处的条款 。另外,让步是管理争议的常用本事 。在具体操作中,承包商应提出较高的索赔期望,经两方谈判,在业主感兴趣或好处所在之处做出让步,如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等,同时争取业主做出相应的让步,从而实现索赔目标 。
总之,条约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焦点,是一项相当庞大、极重繁重的事情,它始终贯串于企业管理的全历程;条约管理事情直接关连到企业的危害戒备与躲避,同时,它又是创造企业经济效益的要害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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